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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行政登记案【学习札记212】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212(苏州律师李旭整理发布)
发布日期:2013-03-31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土地行政登记案【学习札记212】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212(苏州律师李旭整理发布)
土地行政登记案
【裁判摘要】
行政诉讼原告是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且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基于正当、合理理由占用土地的实际使用权人对行政机关出让土地颁证行为不服的,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苏州律师李旭摘自《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2012年第5期,总第23辑,法律出版社  20132月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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