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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张贴方式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决定书违法行政处罚案【学习札记193】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193(苏州律师李旭整理发布)
发布日期:2012-12-29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俞某诉无锡市某局以张贴方式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决定书违法行政处罚案
【裁判摘要】
行政机关以张贴的方式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与行政处罚决定书,剥夺了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的权利,属于重大且明显违法的行政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不发生法律效力,应确认其行政行为无效,该处罚决定也不能付诸执行,其后的拆除行为亦没有合法基础。
苏州律师李旭摘自《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2012年第3期,总第21辑,法律出版社  201211月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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