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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8年4月18提交的手写的离职申请书,上面写有将于2018年5月1日离职,望公司领导批准的话

我是2018年4月18提交的手写的离职申请书,上面写有将于2018年5月1日离职,望公司领导批准的话语,到今天还没有离职(2018年5月19日),公司以招不到人为由,现在已经满三十天了,公司不办理工作交接(公司的意思是,工作都没交接,也就意味着没法结工资),想这样一直拖着,我该怎么办?如果万不得已要投诉的话,这个离职申请书可以作为证据吗?
提问时间: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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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提前30天申请离职,到期就可以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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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那根据我现在这种情况是不是五月二十号就可以直接走人,谢谢你的解惑,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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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是的,你可以提前跟劳动部门反映一下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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