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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2013年11月通过公司武汉校招进入了北京的一家房地产企业,岗位是行政助理,同年12月,公

您好,我是2013年11月通过公司武汉校招进入了北京的一家房地产企业,岗位是行政助理,同年12月,公司将我派去了上海项目,担任掌管公司印章的印章组成员,2014年6月,在我正式拿到毕业后,将我调到了珠海(印章组实行轮岗制度,公司一句话,说把你调哪就调哪),庆幸的是这几年一直在珠海项目未曾调动,直到去年怀孕,12月份休产假,产假到今年4月中旬,眼看产假只剩不到1个月的时间,提前和领导沟通给我安排工作事宜,领导说你要来上班可以,要把我调去河北的一个县城项目上班,并且不给我选择和商量的余地,因为家人都在珠海因素,孩子又只有3个多月,还在哺乳期,请问在法律上,我有权利拒绝公司的安排吗,是否受法律保护呢
提问时间:20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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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拒绝安排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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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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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如果申请劳动仲裁的话,可以要求公司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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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如果以这个理由离职的话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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