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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商法中退伙时间问题
发布日期:2015-04-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考试商法中退伙时间问题:

  法定退伙

  ①当然退伙(F48):——因客观情况;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二亡二丧一执行)

  A.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宣告破产;

  C.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E.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学员问: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因为丧失行为能力而退伙,退伙生效日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判决生效之日吗?

  法律教育网老师回复:不是的,其不是要等到能力判决的结果作出后才退伙生效,而是发生了退伙事由之日起退伙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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