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 进站博士后入户管理 |
法律依据 | 一、《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二、《深圳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暂行规定》(深府办[1996]74号)三、《关于深圳企业博士后工作站进站人员入户问题的通知》(深博管办发[2000]1号) |
数量及方式 | |
条 件 | 博士后身体健康,政治表现好,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博士后入站手续和工作协议规范清楚。 |
申请材料 | 一、《博士后人员调动审核表》(市人事局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二、设站单位(含创新基地)与博士后本人签订的工作协议; 三、全国博管办或省(市)人事部门出具的入站通知; 四、《调入人员情况登记表》;五、政治表现及计划生育证明。 |
申请表格 | |
申请受理机关 |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
决定机关 | 深圳市人事局 |
程 序 | 一、 受理材料,并进行初审,报处领导审定; 二、发出指标卡、入站通知、介绍信等。 |
时 限 | 3个工作日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
法律效力 | |
收 费 | |
年审或年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