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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出口许可证(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及申办程序
发布日期:2010-12-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进出口许可证(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及申办程序

  (一)申领进出口(自动)许可证应提交的文件:

  1.进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进出口(自动)许可证申请表。

  2.配额管理商品需提供兵团商务局签发的配额证明文件。

  3.初次办理许可证企业需提交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4.其它管理部门有限制的或需协调管理的商品,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及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二)办理时限

  凡符合要求的申请,自收到申请起2个工作日内发放进出口许可证(商务部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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