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及申办程序
(一)配额分配依据
1.国家商务部下达兵团的配额总量。
2.各企业上报的出口配额申请计划总量。
3.申请出口企业近三年该项商品的出口业绩。
4.企业上年配额使用情况、经营能力及经济效益等。
(二)配额申领程序
各申请企业根据商务部文件要求,上报下年度出口配额申请计划(兵直外经贸企业直接上报兵团商务局,各师外经贸企业通过师商务局上报兵团商务局),经兵团 商务局汇总后上报国家商务部。商务部下达配额计划后,兵团商务局根据配额计划量和分配依据,在两周内制定出口配额二次分配方案,经兵团商务局党组研究、局 领导批准后,下达各执行单位。
注:追加配额分配程序同上一致,根据申请企业的配额运行情况和商务部下达的配额数量,一周内予以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