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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裁判案例35(学习札记—苏州律师李旭整理发布)
发布日期:2011-12-20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最高法院裁判案例35(学习札记苏州律师李旭整理发布)
胡某某诉汤某某、王某某所有权确认纠纷案
【裁判摘要】
  房屋拆迁安置权益属房屋所有权的综合性权能,一般包括被拆房屋补偿款、搬迁费用、新建房屋补贴、新建房屋土地使用权等在内。应以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权属决定拆迁安置权属的归属,共有人之间有权通过协议予以分割。
  在他人享有使用权之土地上建造房屋而形成附和的,房屋所有权一般归属于土地使用权人。对实施房屋建造的非土地使用权人所进行的补偿不仅仅包括金钱给付,在特定身份关系下包括居住使用权益。
苏州律师李旭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1年第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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