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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Y一审以贪污罪被判五年 二审改判定罪免罚 辽宁沈阳律师王守志
发布日期:2010-07-28    作者:110网律师
          辽宁沈阳刑辩律师 王守志13940001861
    张
Y一审被T市某区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认定其在任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会计期间,伙同出纳员吕D合谋改帐套取公款85789.69挥霍。本律师在二审阶段介入此案,成为其辩护律师。经过仔细查阅卷宗、会见张Y本人,发现本案破绽百出,疑点颇多、矛盾重重,特别是一些关键证人存在打击报复的重大嫌疑。在代理过程中,本律师申请法院重新做司法审计鉴定,重新调取了数十份证据,提出原审认定张Y犯贪污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宣告张Y无罪的辩护观点。二审法院虽然没有全部支持辩护观点,但是在罪量刑时给予了充分考虑,二审法院判决张Y构成贪污犯罪,免予刑事处罚。本案详情可见二审代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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