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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个人原因于19年2月13日离职,公司以没有提前申请离职,押一月工资,二月工资到3 因个人原因于19

因个人原因于19年2月13日离职,公司以没有提前申请离职,押一月工资,二月工资到3 因个人原因于19年2月13日离职,公司以没有提前申请离职,押一月工资,二月工资到3.15日发放,到了3.15日又因其他原因说不发工资,至今找公司要工资,都是拖后,这种情况可以主张经济赔偿吗? 如果要申请劳动仲裁,往返费用可以算在经济赔偿里面吗?
提问时间:2021-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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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可以。直接向12333投诉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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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投诉之后,劳动局也打电话催促过公司,就是不给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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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不服,可以起诉。具体可以点击头像查看联系信息。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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