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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17年12月入职新公司,3个月试用期后转正,在18年6月19日收到人事人员口头通知,公司将在7月

我于17年12月入职新公司,3个月试用期后转正,在18年6月19日收到人事人员口头通知,公司将在7月5日左右解除与我的劳动合同,非个人工作能力原因只是因为将工资金额告知同事,补偿金最多一个月工资,还有可能不做补偿。我接受不了,请问按照劳动法应该怎样赔偿?
提问时间:2021-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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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以要求公司出具解雇通知书,协商不成,收集被解雇的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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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你好!此种情况下,我可以要求赔偿几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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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以要求两个月,如果公司给一个月就算了,为了一个月工资 去打官司麻烦,当然看你工资高不高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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