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员工裁员咨询为补缴的保险和补偿金事宜
1.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2. 你的情况中,集团在你入职后未及时为你缴纳社保,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你有权要求集团补缴2004年至2005年12月、2007年10月至2008年3月的养老保险,以及2004年至2008年3月的医疗保险。
3. 关于补偿金问题,如果集团按照缴纳社保的年数计算补偿金,而你要求补缴社保成功后,补偿金计算方式可能会改变,你可以与集团协商,要求按照实际工作年限计算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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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义务为你补缴欠缴的社保。你可先与集团协商,协商不成的,可收集入职证明、工资流水、工作调动记录等材料,主张补缴社保并要求按实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你好,用人单位有义务为你补缴欠缴的社保。你可先与单位协商,若协商不成,可收集入职证明、工资流水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存续的材料,主张补缴社保,同时要求按实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可以要求赔偿, 协商不成, 申请劳动仲裁, 点我头像加我联系我, 帮你申请立案
您的情况涉及劳动权益的核心问题,我非常理解您的担忧。工作时间长、社保记录复杂,又面临裁员,确实需要理清头绪。
根据相关政策,为您梳理了核心问题的判断与行动路径概览:
核心问题关键判断与可能性主要法律/政策依据您的首要准备工作社保补缴(养老/医疗)有义务补缴,但成功与否取决于证据。法律上用人单位有为员工足额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追缴不受两年限制。但实践中,补缴多年前的社保需要您提供强有力的劳动关系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湖北省关于补缴时限的具体规定。全力收集2004-2008年间的劳动关系证明(详见下文)。经济补偿金(N)计算应按照实际工作年限(23年)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这里的关键在于证明您与“集团”的劳动关系是连续的,尽管在不同分公司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证明劳动关系连续性(如集团内部的调令、工资发放记录等)
可以劳动仲裁的
你好,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可以直接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