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目前所在集团工作第23年了,近期集团大量裁员,补偿金按照缴纳社保的年数计算,不是按照实际入职实际工作年数计算。2004年4月份开始入职,但2006年1月份才开始缴纳养老保险,2008年4月份在第二个分公司才开始缴纳医疗保险。从入职开始先后在集团3家分公司工作过,我想要求现就职公司补交2004年至2005年12月、2007.10-2008.3欠缴的养老保险,补缴2004年至2008年3月的医疗保险。我想咨询这么长时间的保险,集团有没有义务给补缴,因为还牵扯到如果不补缴,我就会少拿2年多的补偿金。
公司补缴保险只能补缴养老保险这一项,其它四项是否可以以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补给员工
公司迫于形势给我们补缴社会保险,但是我去社保局咨询了一下工作人员,社保局的人说补缴的保险就只能补缴养老保险一项,其它四险是无法补缴的,想请问一下这是真的吗? 如果是,那么由于公司违法在先没有依法为我们按时足额缴纳保险所造成的直接损失,是否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让公司把不有补缴的四险以支付现
05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现在提出辞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05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在提出辞职是否需要按照原合同规定向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原合同法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辞职需向单位缴纳补偿金;新劳动合同法规定无需缴纳,但附则中规定原合同继续有效. 问题的关键是劳动合同法附则中对新法实施前后的衔接如何解读?
律师您好! 本人2006年进入公司.2006-2007年和外服签订劳动合同,2008-2011年直接和公司签订一次劳动合同(公司书面承认2008年以前的工龄连续下去),2011-2012年紧接着和公司签订第二次劳动合同,2013年又转为和外服签订劳动合同。请教问题如下: 1. 2013年转为同外服签订合同后,以前的工龄(2006-2012)是否可以获
员工要求以不低于2006年月平均工资9800元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不同意,可以要求补偿吗
员工要求不低于2006年月平均工资9800元(上一个合同期月平均工资)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单位合同文本约定不低于当地最低于工资1800元合法;并根据单位制定的工资政策计发工资,如果员工签了这样的劳动合同,如单位发工资只要不低于工资1800元,员工也就无法以不低于2006年月平均工资9800元诉求工资,那么可选择不签,以工龄每
我想咨询一下,公司强制要求非业务部门员工进行外拓业务,并强制要求在固定期限内必须完成指定金额的业绩
我想咨询一下,公司强制要求非业务部门员工进行外拓业务,并强制要求在固定期限内必须完成指定金额的业绩,对未达到要求的进行罚款,而且罚款金额是要求完成的业绩的100%-200%。我是不是可以认为公司是变相强迫员工自己掏腰包完成相关业绩?公司这种行为是否违反劳动法?
您好,有个问题想咨询您一下,我公司有一名员工已经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您好,有个问题想咨询您一下,我公司有一名员工已经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第一份未完成,这两个公司属于法人相同的关联公司,现在第二份合同到期面临续约,公司不予续约,但员工个人认为这已经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续约必须付双倍补偿金,请问,第一份合同未完成,第二份签关联公司,第二份终止后
管家顾问好,就以前咨询过您的问题,公司一员工跟公司签订的合同是无固定期限合同
管家顾问好,就以前咨询过您的问题,公司一员工跟公司签订的合同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上班时间朝九晚五,八小时上班制。现在公司要统一管理要求其8点上班,中午休息1.5小时,下午5.30下班。其不同意,并以合同为依据,向我公司提出劳动仲裁,要求我公司双倍支付劳动补偿金,及应该由公司支付的50%公积金。以及补交社会保险费
公司经济性裁员,我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要辞退我。只给N+1的补偿,这
公司经济性裁员,我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要辞退我。只给N+1的补偿,这合法嘛?
公司经济性裁员,我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要辞退我。只给N+1的补偿,这
公司经济性裁员,我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要辞退我。只给N+1的补偿,这合法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