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规定,如果合同期未满离职,则提前一个月递交申请并扣最后一个月工资,请问合法吗?
我到单位上班快1年了,单位一直没和我签定劳动合同,按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单位应该补偿我
合同中约定工作满整年发第13个月的薪水,就是满第12个月发双薪,现在工作正好是满一年,本应该在4月份发双薪,但是现在公司再没征求员工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延迟发放这第13个月的薪水,请问延迟发放是不是也是违反劳动法,员工是否可以不接受这个决定。 如果公司以经济危机为理由,要求晚3个月或更长再发放该部分工
我们是国电集团平庄煤业公司企业普通员工不属于特殊岗位,执行的是双休日的工作时间制度,周一至周五每天七个半小时工作时间。领导要周六和周日加班每天也是七个半小时工作时间。我们一个月工资3000多元(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各种奖金和津贴),可是我们的基本工资200元左右,加班工资是按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给。加一个班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5个月,因公司一直没有给我买社会保险,加上去时说的是做出纳,可是去了后保管员和文员的工作也叫我做。后来实在不堪重负,所以提出辞职。老板在8月底签字批准(公司一直未和我签定劳动合同,)但后来老板说找到人来接我就可以走了。一直拖到10月12号才通知我可以移交了。可是在交接的过程中公司故意为难我
我在上海一家公司上班,上个月(试用期最后一个月)的14号因家里出了点急事,我在公司填完了离职表,就匆匆的赶回老家了,当时公司的负责人生病了,后来也联系了。但是到了本月该发工资的时候,公司是不是应该支付我上个月的那14天得工资?
我孩子今年18岁,在一家酒店打工,11月16号寄交了辞职书,但一直到12月12号还没有批,工资都是隔月15号发的,结果孩子实在干不下去了,就自动离职了。今天去领11月份的工资,被告知没有工资,说他离职后按旷工算,一天扣三天,已经扣完了。并且服装押金300元也不退。我想问一下,象这种情况,孩子11月份的工资能拿到吗?
1、公司员工离职,手续也办理完毕后,什么时候可以拿到工资? 2、员工结算工资时,是拿所有的现金吗?月底打到员工的银行卡里合理吗?这样做违法吗? 3、员工入职我公司后,由于7月保险政策的变化,有些员工从10月份才开始缴纳保险,7-9月的保险一直没有补缴,我们要怎么办呢? 4、员工从2010年11月入职公司,由于员工是
想请问下,我向公司请了2天的病假,医院给开了假条,证明我确实需要休息。这期间,我的工资该怎么算,是扣我2天工资的100%,还是扣百分之几?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