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5年5月帮一个朋友跑药品业务,到2010年11月没有任何原因,他解聘我,请问我可否要求他对这五年的养老的补赏?
我于2002年底被一家行政单位下属的一个劳动服务公司(有营业执照)聘为该公司出纳,2008年下半年被公司转为公益性岗位,但未享受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2011年2月底公司经理突然口头通知我说从下月起我就不用来上班了,理由是:区劳动部门下文大面积裁减公益性岗位人员。在这8年多,公司从未和我签定劳动合同,也没交过三金。
单位无故辞退员工,说医院要解散,然后要员工填写自动离职报告,员工工作时间已经大于3个月了,想问一下这属于侵权么,我们都是那个医院的护士,刚毕业不久真的挺无助,希望得到解答
你好,我是一名辽宁本溪南芬社区工作者,于2001年5月份经区人事局考试合格录取为一名区民政局下属社区的一名工作人员,当时定为长期临时工,现在我所在的社区和临近一个社区面临着合并,据说区里为此要以此为理由,裁减工作人员,把人员辞退回家。我再有一个多月就在这个工作岗位连续工作十年了,请问这莫裁减人员合法吗?
你好,我姐在武汉一家私人开的服装厂上班,去年年底放假结工资老板以资金周转不来为由把我姐等几个跟他比较熟悉一些的工资扣了八百多还说过完年来了再发。可过完年后我姐有事没到他那里去上班,就打电话跟他要工资他又一拖再拖到现在他又说“你今年没在我们这里做所以这个工资是不发的。。。”可开始他是厂子开不下去了把工
我们是纺织厂,进厂时说好每人压一个月工资,如果以后不干了会给工资。工资算法是按产量,(每个产量是0.002)可是我们这个月迟迟不开工资,经过大家的努力,终于在拖欠了8天后开了工资,可是却发现工资降低了,(每个产量是0.0016)每个人的工资都少了好几百元,找领导他们又不给解决,所以员工们都开始罢工不上班等他们回
我们公司是一家私人小公司 员工人数不到10个人 经理意外车祸死亡导致公司即将破产 公司员工都是和经理有亲戚或朋友关系 从上班至今就未签过用工合同等法律依据 更没办理过三险一金(所有员工) 请问一下 我们可以申请到补偿金和这几年的三险一金补偿吗
公司与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员工在此公司服务已经一年零四个半月,现老板无故解除员工劳动关系,说多支付半个月工资(也就是说,那半个月开一个整月工资)请问这样做合理吗?我们该如何让解决? 请问如果按双倍工资支付补偿,是从入职开始计算还是按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双倍工资计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