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 请问现在的劳动法有没有规定下班时间不准兼职其它工作的:如摆地滩和帮助做临时工等,如果被公司炒鱿鱼是否没有赔偿的?请指点。谢谢!
07年2个月合同,08年1月未签合同被解雇,新劳动法颁布后的真实遭遇,适用1年的仲裁期限吗?
2007年10月中旬,我在广州南方人才市场现场看到一则招工广告,招聘职位为成本会计主任,于是就坐下来与招工人员面谈,对方W公司工作人员A先生对我的印象不错,叫我填写好一张表格后,让我回去等消息,10月15日下午,我接到W公司会计经理B先生的电话,告知我到广州市时代广场一家贸易公司办公室复试,面试时双方谈了好多,感
我是06年10月--07年7月份签的“合同工”合同,接着在 07年7月份--09年7月签了为期两年的“正式员工”的合同。 1 现在公司要中止合同,前提是我没有犯任何错误,应该算公司违约吧。 我的补偿金或者是赔偿金会怎么赔付。涉及到新旧劳动法交接实施的问题,不知道该怎么算清楚。是不是应该有补偿金或赔偿金。(是否需要新
我于2007年10月份入职现公司,如今公司提出无条件解雇,请问我可以从哪些途径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利益。 (期间没有签订劳务合同,但每月有固定工资发放,现有保留工资条) 工作地点:深圳市罗湖区 工作年限:一年半
律师您好,我去年11月份到邮电局工作,其中实习3个月没有工资,4月份签订两年合同,5月中旬因我父亲住院需要人照顾,我向支局长请假照顾父亲,其中请假几天没有限定,3天后支局长要求我回去上班,我请求再多请最后一天,支局长说“如果你今天不来的话以后也不用来了”。之后我就一直没有去上班,谁知几天后区里的邮电局给我
老板是长期从事建筑总承包的,无自己的公司,长期挂靠,我跟他13年了,现无故解聘我,我该如何维权,并得到最大限度的赔偿。谢谢回答。
《劳动法》在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
在公司工作七个月,未见过公司规章制度,也无任何人告知注意事项,现公司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理由提出解雇,是否合理?如何认定是否真的严重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