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2年10月进入一家公司做财务,当时口头约定试用期2个月,但是试用期结束之后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购买社保。这期间我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吗?
我在08年2月进的公司直到08年9月才签劳动合同,合同的起始日期是2008年2月1日-2011年2月1日止,签订合同的时间是08年9月。 ,是不是可以认为我已经承认补签08年2月-9月的合同?而不给双倍工资
我是2009.3.25进的一个小公司`至进也没有签劳动合同,`原来说是每天上班8个小时,基本不会加班的,可是在一个月前改了上班时间(因为忙该为每天7-11.30 13-17.30 18.00-20.00)我因不适应上班长达11个小时的班,而且周六;周日没有休息时间。在改时间几天后向公司提出了辞职,公司以生产忙为由拒签。我想知道我现在
我是2007年12月1日进公司试用一个月,2008年1月1日转正工作到至今未签劳动合同,公司有帮买社保,如果跟公司从现在的日期签无固定期合同,签啦以后还可以得到之前一年的双倍赔偿吗?
公司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我主动请辞是否能要求公司给以双倍工资赔偿
公司起始是与我商定以合股方式进入公司工作不满一年,后期感觉没必要合股便主动要求请辞,但公司只是清算我当月工资,我是否能申请仲裁公司给以双倍工资的赔偿
1、公司违背劳动法,不签订劳动合同,要求赔偿双倍工资。 证据1 入职至今每月份工资表复印件,有老板亲笔签名 证据2 厂牌,但无盖公章 证据3 交接清单 2、要求公司支付拖欠1-3月14日工资。 证据1 1-2月工资表复印件,老板亲笔签名,3-14日前的工资表没有,只有一张离职表,没有其他书面证据,考勤是电脑版的手指卡机打
与厂里的劳动合同09/12/31到期,一直未续签。今年5/31我已提交辞职申请,6/30到期,今天厂里要求我补签今年1月到明年年底的合同,我应该签吗,签了还能提出双倍工资赔付吗? 如果不签的话有什么影响吗
本来,我与原单位的合同在2009年7月1日到期,到期后单位没有及时再次续签,而是在2010年4月份补签的,合同的开始日期是2009年7月。签订日期也是写的2009年7月。现在,我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我现在要求原单位补偿8个月的双倍工资是否合理?请回答,谢谢!
你好:本人是06年9月2日进入某公司,到2010年9月30开始离开,这期间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到2010年10月25日还没有支付工作期间(2010年8月和9月)的劳动工资。请问下,我可以要求未签订合同期间的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的差额和工作期间未结清的工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