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在单位待岗3个月,工资一直发2000,可前天单位下发了一个通知,说待岗员工工资下月起按北京市最低工资的70%发放,并且要去单位打卡四次,在固定地点待着。请问这些规定合法吗?我们该怎么办
2010年7月北京市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我们待岗人员的工资是否也相应的提高呢?因为基数提高了,所以待岗工资也应提高。对吗?如果企业不执行怎么办?我们单位7月还按原来的800元基数计算的待岗工资,我觉得不合理!我该怎么办?
请问我是北京职工正式的,我到手工资低于1890,我厂法律部说应发工资不低于1890就合法
请问我是北京职工正式的,我到手工资低于1890,我厂法律部说应发工资不低于1890就合法,我五险一金扣完,再扣住宿费到手1590元,厂人力也说是合法,请问我劳动合同上写的甲方支付乙方不低于当地北京最低工资标准,这个不低于最低标准是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到手的工资
请问我劳动合同上写的甲方支付乙方(工资)不低于当地北京最低工资标准
请问我劳动合同上写的甲方支付乙方(工资)不低于当地北京最低工资标准,这个(工资)不低于最低标准是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到手的(工资)
说明:劳动合同和绩效考核协议中,规定基本工资800,绩效1000,全勤300(总计2100,高于最低工资2000),在工作中,假设绩效一点儿没达成,月末实发工资770(1100元扣除个人保险330元后剩余770元) 问题一,劳动合同和绩效考核协议这样规定是否合理合法? 问题二,月末实发工资1100,是否合法(不满足地区最低薪酬2
实发到手的工资低于北京市最低平均工资合法吗? 具体情况是今年6月以前工资按照合同正常发放,每个季度的提成也是正常纳税。从7月起,每个月的工资纳税额度要按照全年收入除以12个月,平均到每个月的工资额来纳税,比如我每个月基本工资4000,季度提成5万,那我去年全年工资是5W*4=20W,4K*8=3w2,共计约24万,那我平均每个
有几个员工离职,考虑到他们的工作后期会出现工地延期赔付的问题,想暂扣他们一部分工资和提成。9月的工资,就发给他们2000元(北京市最低工资),这样合法吗?他们去仲裁的话,对公司有影响吗? 就发给员工2000元。扣除的工资,以后也不会再给他们了。这样没问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