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宪法复习要点:序言
发布日期:2019-01-28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宪法序言是指独立于宪法正文之外的一部分叙述性文字。序言是宪法结构的第一部分,在各国宪法中呈现出千姿百态,有的宪法不设序言部分。据初步统计。在141部各国现行宪法中,无序言的宪法47部,有序言的宪法94部,有序言宪法中无“序言”字样的37部。 序言长短也不一样,南斯拉夫序言长达一万多字,美国宪法序言仅几十字,同时宪法序言的内部结构更是各不相同。学者们对宪法序言的争议多集中在其效力上。
① 宪法序言的分类
观点一:就宪法序言的立法形式来讲,各国不尽一致,有的称“序言”,有的称“序文”,有的国家将一些成形的阐释本国立宪精神的政治文件作为序言。三种情况的例子分别如中国宪法序言、1946年法国宪法序言、1791年法国宪法序言(以“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为其序言。
观点二:从现有各国宪法序言来看,大致有下列几种情况:陈述性序言;原则性序言;纲领性序言;综合性序言。
观点三:从表述上看,有明示序言和非明示序言两种,前者指以“序言”为明示标题,后者指无“序言”作为明确标题。根据宪法序言繁简程度和表现形式的不同,可将其作如下分类:目的性序言;原则性序言;纲领性序言;综合性序言。
观点四:从形式上可将宪法序言分为明示序言和非明示序言。以序言的内容为特点进行分类:目的性序言:原则性序言;史论性序言;综合性序言。
由上述观点可以看出,学者们对宪法序言的分类大同小异,并无实质上的差别。
② 宪法序言产生的原因
观点一:宪法序言的产生,是由制宪者的需要和宪法的规范性特点决定的。资产阶级或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需要宣布自己的胜利果实及建国纲领,但是宪法是一种具有法律规范性的文件,也是一种现实的行为规则。对于过去已经取得的胜利成果和未来的行动纲领,不便以现实的行为规则加以规定,这样就产生了宪法的序言。
观点二:宪法序言的产生原因有二:一是制宪者的需要和宪法的规范性特点决定的。二是宪法序言的产生和保留还有一国文化传统和立宪技术等方面的原因。
观点三:宪法序言的产生原因有二:一是制宪者的需要和宪法的规范性特点决定的。二是立法的技术也是序言产生和以何种类型保留的决定因素之一。
③ 宪法序言的效力
宪法序言有没有法律效力,这是一个长期争论的问题。一种观点认为宪法序言没有效力,其理由是宪法序言的内容带有宣言性和叙述性,不是具体的宪法规范,违反了宪法序言要受什么制裁也没有明确规定,而且世界上还有的宪法根本没有序言,因而认为宪法序言没有法律效力。另一种观点认为,宪法序言具有法律效力,其理由是,宪法序言是宪法规范整体体系的一部分,而且它阐述了一国的立宪原则、目的以及宪政精神,理应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下面是几种不同的观点:
观点一:宪法序言的法律效力,必须根据它所包含的内容,从具体分析中得出结论。据此考察各国宪法序言,其法律效力有三种不同情况:第一,记载历史事实的部分完全没有法律效力;第二,确认基本原则的部分须和宪法本文的规范结合起来才有法律效力;第三,属于规范性的部分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
观点二:宪法序言是宪法有机的组成部分,除陈述性的序言外,大都涉及权利义务,只是规定的方式不同而已,有的宪法规定在正文之中,有的宪法写在序言之内,不管它写在哪里,只要有实质性内容,就应具有法律效力。
观点三:宪法序言是宪法的有机组成部分,与宪法条文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所以,它同宪法条文同样具有规范性。但是由于宪法序言既有说明性的表述,又有规范性的内容,在具体认定哪一个国家的宪法序言有无法律效力,宪法序言中的哪一段规定有无法律效力,要作具体分析,不能因为在宪法序言中有的表述没有规范性,而否认整个宪法序言具有法律效力。
观点四,宪法序言是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从其现实的内容及其地位和作用来看,大部分宪法序言与总则或总纲的内容有重合或交叉之处,因此应该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有学者同意这种观点,认为,序言的法律效力的认定应结合宪法本身的特点。宪法规范的特点和宪法的内容都有明显的特殊性,用其他部门法的标准来衡量宪法,其结论显然是倾向于否定宪法序言的效力。然而,无论宪法序言规定的是国家的基本原则,还是基本政策,或者是对制宪背景的表述,它都是宪法的内容。如果我们将宪法的内容再划分为有法律效力的内容和无法律效力的内容,那么,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规定本身就是一项自我否定的规定。……宪法本身是一个整体,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也是针对宪法的整体,无论是将宪法序言都认定为无法律效力还是部分具有法律效力,都是与宪法本身的规定相违背的。所以,应该承认,宪法序言与宪法的其他内容共同组成了完整的宪法,当然具有先同的法律效力。
④ 宪法序言的功能
宪法序言的功能可以概括为三大方面:第一,它是国家的宣言书,宣告该国家民主政治的建立,宣布该国的国体与政体;第二,它是国家的总纲领,明确规定该国在一定时期的根本任务,有利组织与动员全国人民朝着共同的目标前进;第三,它是国家总政策的宣布,便于国际和国内对该国政策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