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派遣临时出国人员和邀请外国人员来华审批权限的办法》 办事条件
一、需提供的材料: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公安部门审查合格的邀请外国人员来赣申报、审批表
办事流程
办事时限 三个工作日(特事特办);审核结果及时通知申办者,审核责任为行政处分 责任部门 省外事侨办
办事地点 江西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联系方式 0791-6266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