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9到现在公司上班,当时约定试用期2个月,也签了一年的合同。因公司新项目滞后了,老板以前期(已过的两个月试用期)没有切实的工作,没办法进行考核为由,要求延长试用期,因为没转正一直也没给上社保、公积金。现在是11月16号了,明天项目正式上线,老板说初步预定从项目上线后一个月算是考核期限,过了就给转正,因为新项目刚上线这个月劳动强度大一周60个工作时,公司说过后就正常了,很有可能公司过了这个月会以考核不合格为由拒绝转正(我猜的:原因前几天因为公司一直拖延转正的问题我提了辞职,有可能一时招不到人工作又迫在眉睫所以不放我走)。即使就算给转正了,这样算下来,一年的合同 要四个月的试用期,也就是四个月没有保险公积金。 要求涨工资老板说转正之后就给涨,这不是明显的推脱么?
我可否现在提出要求转正上保险,公积金?如不转正就走人?公司可否扣我工资?有什么依据么?
本人现在本单位工作已满5年,与公司签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因为下个月就要生小孩了,现向公司休了3个月的产假。产假过后,由于考虑到宝宝还小,需要哺乳,昨天跟公司协商是否能再给一定的哺乳假,公司不同意。要是有医疗机构开的疾病证明的,最多也只能给3个月的病假,超出3个月的,公司会主动跟我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这样做
我是2004年11月到公司 2007年11月签订劳动合同 现在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 04年刚到时工资450 后来600 到2007年后除了三金实发工资是558 2010年7月出台了最低工资标准后 2010年12月补了从7月到12月的实发工资和最低工资标准之间的差额 请问一下 合同解除时经济赔偿从04年到2011年的工资标准是应该怎样赔偿 是应该不同
我1999年进厂到现在公司只给我购买了20个月的保险,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给我从进厂时到现在的一起补齐。公司说只补2004年之后的,之前的不补,这样合法吗?
律师你好;这个是公司的工作手册里面的内容;---公司有权调动,任免或派遣在合同期内的员工的工作, 被调动,任免或派遣的员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和不服从安排(调动是指工作岗位,工作任务或工作职责 ,业务内容,所属部门的变更。任免是指职务的任命或罢免。派遣使指到公司之外的其他部门任职,工作 或培训),否
我是2011年3月21号进入公司工作的,在2011年10月18号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请问公司在9月12号左右发放给员工的过节费在离职后是否要被公司扣除呢?(被公司强制扣还给公司了)
在2011年10月18号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请问公司在9月12号左右发放给员工的过节费在离职后是否要被公司强制扣除了?(被公司扣还给公司了)
我是8.18进公司的.进公司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因流失一个客户,但是不是我造成的,公司在8.20号说要开除我,但是现在事情查清楚了不是我的错,公司现在又说要开除我,现在又换了一个理由,说我试用期不合格?这样我该要公司赔偿吗?我该怎么处理?
合同没到期!可公司要求重新签。之前的合同作废。这可以不签吗?公司这样做合理吗?
跟公司签约了。不到一年时间内,劳动合同就重新签了三次。每次劳动合同里面都会变化。现在又要重新签。因为新来了个副总,劳动合同也说要变。重新签。如果不签,会怎么样?而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
我6月份在职期间公司设立了一个奖励,但资金迟迟没有发放,8月份我通过正常手续办理了离职,现在10月份公司发放了这个资金,但不发给我,说我已是离职员工,公司把这个资金用来激励在职新进员工,说公司有权支配这个资金。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我怎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呢,虽然没有多少钱,但这是通过我自己的努力才得
没签合同但我口头上提出辞职,现在公司要扣我一半的工资,这样做法合理吗?
本人今年毕业,在7月4号进入一间公司工作,但过了3个月的试用期,也没有给我签合同,社保也不给我买,平时加班也不给我加班费与休假。在10月份本人有事向公司口头提出辞职,但公司现在就要扣我一半的工资,请问这样做法合理吗?我能拿到我应拿的工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