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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公司这样做合理吗?望帮忙解答!谢谢!

公司这样做合理吗?望帮忙解答!谢谢! 本人现在本单位工作已满5年,与公司签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因为下个月就要生小孩了,现向公司休了3个月的产假。产假过后,由于考虑到宝宝还小,需要哺乳,昨天跟公司协商是否能再给一定的哺乳假,公司不同意。要是有医疗机构开的疾病证明的,最多也只能给3个月的病假,超出3个月的,公司会主动跟我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还有2008年时有跟公司签订了一个出国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5年。现在服务期限还未满,要是公司由于我的病假超出3个月的说法,主动跟我解除劳动合同的,还能要求我支付出国协议赔偿金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011的困……(海南)
提问时间:2011-09-03 11:10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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