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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公司解除合同 这样补偿合理吗

公司解除合同 这样补偿合理吗 我是2004年11月到公司  2007年11月签订劳动合同  现在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 04年刚到时工资450  后来600  到2007年后除了三金实发工资是558  2010年7月出台了最低工资标准后  2010年12月补了从7月到12月的实发工资和最低工资标准之间的差额  请问一下 合同解除时经济赔偿从04年到2011年的工资标准是应该怎样赔偿  是应该不同的阶段不同的赔偿吗  还是一个标准 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IS567(河南-鹤壁)
提问时间:2011-09-05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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