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签合同的前提下,工作失误,公司处于十倍的罚款对吗?
您好!事情是这样的: 前段时间,我帮一间公司做07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兼职),做完申报表后,我没有仔细的检查报表就直接给了公司的出纳和老板看,而公司的出纳和老板又说不太懂税务上的知识,直接在报表上签名盖章了,结果让公司误交了¥3700的企业所得税。税款是直接从公司的账户上扣的。 扣款后公司的出纳找我,说怕这事情
我一个朋友自2008年7月到一私人公司做会计工作,但当时她并未取得会计资格证,直到09年9月份才拿到会计证。公司规模很小,除了车间工人外就她和老板以及老板母亲三个办公室人员,其间办公室也曾再招过人,但都没坚持几天。公司各项工作分配不明确,一开始她就记账接打电话收发传真,后来下计划发货等工作交给她做。我朋友也
我是10年3月份去的公司,到10月份没有任何提前告知的前提下就直接说我已经被公司裁掉了,以业绩不理想为由,刚去公司面试的时候说是试用期3个月,按道理6月份试用期到,7月就应该给我签合同,但公司一直没有提出这个问题,保险也是在9月份才刚上的。而且现在我要做个小手术,正在治疗期间,公司就这样突然说已经把我裁了,
我是2005年11月15日进入公司的,一共签过3次合同,到本月15日我就期满了,公司一直没有通知我续签或不续签,如果公司不跟我续签,我可以得到多少补偿?如果我不想续签,是否有补偿? 如果公司不和我续签的话,我可以要求多少补偿?那我现在应该去找人事谈,还是继续等待人事来找我谈?
公司股权转让后一直未安排工作,并且此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4年未签合同
本人于2004年7月与【武汉阳逻经济开发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一年,同年10月该公司领导口头派我到旗下控股的【武汉长江智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任职,2007年5月建发公司发布书面通知委派我为长江物流财务总监职务。2008年初因长江物流股东和股权变更,我于2008年11月到2010年1月完成长江物流公司股权交易审计
公司员工工作一年没有和企业签订合同,被辞退又申请仲裁,因为该员工属于管理人员,他上班一直没有考勤,仲裁要赔他工资双倍赔付,有什么办法能解决
工作四个半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不予双倍赔偿,而且无故拖欠多月工资!
我于2010年5月13日在新公司入职,离职时间为2010年9月25日,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无故拖欠多月工资和出差的差旅费,直至今天才结清我所有费用,离职后答应赔付我双倍工资,今天人事经理告知公司不批准赔偿双倍工资,请问我可以申请哪些赔偿,我上班的是黑龙江总公司的浙江办事处,如果打官司是不是要起诉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