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工作失误,公司没有损失也要罚款
工作失误,公司没有损失也要罚款 您好!事情是这样的:
前段时间,我帮一间公司做07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兼职),做完申报表后,我没有仔细的检查报表就直接给了公司的出纳和老板看,而公司的出纳和老板又说不太懂税务上的知识,直接在报表上签名盖章了,结果让公司误交了¥3700的企业所得税。税款是直接从公司的账户上扣的。
扣款后公司的出纳找我,说怕这事情被老板知道,让我先把这税款代垫,等税局把这款退回给公司再把它退回给我,当时国税局说税款退回来的时间太约是一个月。于是我代垫了¥3000,出纳代垫了¥700。
一个月之后,国税局说这款不可以退回,只可以抵扣,公司是新开办的,预计要2010年才有税款发生,于是我们只好跟老板说这件事,老板就说这件事是我们做错了,无论将来这款是否退回给公司,公司都不会退回给我们。当作是我们的惩罚。
发生这件事之后我们已经尽力去补救了,但这样的处理结果我觉得很委屈。请问我们应该怎样做才可以保护到我们自己的权益呢?由于是兼职,只做一了个月,没有签定任何文件及劳动合同。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ather……(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08-09-08 1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