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刑法总论考点:帮助犯的帮助形式
发布日期:2018-11-17 文章来源:互联网
帮助形式
第一,方式上,帮助行为包括作为方式和不作为方式。
例如,公司法务部经理甲与公司客户乙相勾结欲诈骗公司财物,乙提供有陷阱的合同,甲审查时未作说明。甲便是不作为的帮助犯。
第二,时间上,帮助行为包括事前帮助和事中帮助,也包括事前约定好的事后帮助。事中帮助就是承继的帮助犯。事前约定好,由某人负责销赃,成立帮助犯。如果事前没约定或通谋,事后帮助,也即既遂后帮助,属于窝藏、包庇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注意】中立的帮助行为
例如,出祖车司机甲明确得知乘客乙要前往某地杀人,仍将其运往目的地。甲的行为属于民事义务行为,还是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帮助犯?
区分标准:第一,主观上是否明知对方即将犯罪;第二,客观行为给对方犯罪是否起到了实质紧迫的促进作用。基于此,甲构成杀人罪的帮助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