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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经济法重点:排污收费制度
发布日期:2014-04-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1)排污费征收对象:征收排污费的对象是超过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但是,根据专门法律规定,向水体、大气和海洋排放污染物的,达标排放的征收排污费,超标排放的应当限期治理并处罚款。

(2)排污费的用途:排污费应当用于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

(3)排污费与排污者的其他法律责任

对排污者而言,缴纳了排污费,并不免除其负担治理污染、赔偿损失和法律规定的其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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