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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解除条件 高校劳动人事裁判观点21(苏州律师李旭劳动人事专题研读笔记)
发布日期:2012-04-20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解除条件 高校劳动人事裁判观点21(苏州律师李旭劳动人事专题研读笔记)
----刘某某诉某某医科大学案
【案件要旨】
1、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议解除和单方解除。
2、在协议解除的情况下,若是高校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则高校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反之则不用。
3、单方解除分为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以及高校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形。这两种情形依据对方是否有过错分为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的解除需要经过相应的程序,并且在具备特殊条件的情况下,高校不能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这些内容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法》第4章的内容中。
苏州劳动人事律师李旭摘自《转型背景下高校人事、劳动争议判解研究》,主编李军锋,法律出版社201110月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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