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案【学习札记83】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83(苏州律师李旭整理发布)
故意杀人案【学习札记83】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83(苏州律师李旭整理发布)
邓某某故意杀人案
【裁判摘要】
行为人未婚生子,出于害怕家人责备等原因,将新生儿从楼上扔下致死。其非法剥夺刚出生婴儿生命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受到刑罚的制裁。但综合考量行为人犯罪时的主客观因素,应认定其行为相比一般的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可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量刑。
苏州律师李旭摘自《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2011年第3期,总第15辑,法律出版社 2011年10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