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证收费标准(二)
发布日期:2011-04-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二、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1、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居住地、住所地、婚姻状况、健康状况、经济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医院诊断证明等
每件收费50-80元。
2、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纳税 每件收费350元。
3、证明个人存款、个人经济收入、个人纳税 每件收费200元。
4、证明不可抗力事件 每件收费200元。
5、办理证据保全
(1)证人、证言及书证保全 每件收费150元。
(2)声像资料、电脑软件保全 每件收费600元。
(3)对物的保全:《1》不动产每件收费600元;《2》其他物证保全 每件收费300元。
(4)侵权行为和事实证据保全 每件收费600元。
6、证明商标注册、证明票据拒付 每件收费400元。
7、证明批量商品质量证书、提取货物资格等 每件收费150元。
8、证明产品抽样检测 每件收费100元。
9、证明查无档案记载 每件收费200元。
三、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1、证明知识产权(著作权、版权、商标权等)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 每件收费500元。
2、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或其他法律文书 每件收费400元。要求公证人员参加会议的,每次加收200元。
3、证明印鉴、签名属实、副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影印件与原件相符, 每件收费民事类80元,经济类100元。
4、证明职称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资格证书 每件收费150。
5、证明指纹卡 每件收费60元。
四、提存公证 按标的额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
五、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按债务总额的0.3%收取。
六、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清点保管遗产,确认遗嘱的效力。
1、遗嘱公证 每件收费200元。
2、保管遗嘱 每件每年收费50元(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3、清点遗产 每件收费400元。
4、保管遗产 每件收费200元(实际费用另付)。
5、确认遗嘱的效力 每件收费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