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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专家:本人于2018.12.03收到某公司入职录用通知,明确规定试用期1-2月,考核通过转正,现

请教专家:本人于2018.12.03收到某公司入职录用通知,明确规定试用期1-2月,考核通过转正,现在该公司于2019.03.05临时派人事通知,不予转正,立马走人,没有任何补偿,这合法吗?如何维权?试用期间无任何重大差错,且工作初见成效。谢谢!
提问时间:202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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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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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这种情况公司应该如何补偿?半个月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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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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