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劳动纠纷

2017年10月13日,公司将9月工资转帐至银行卡(没有开通短信提醒,也没有让职工签领工资表,职工完

2017年10月13日,公司将9月工资转帐至银行卡(没有开通短信提醒,也没有让职工签领工资表,职工完全不知发工资时间)并出示日期为2017年9月11日单方面工资调整文件,调整工资从四季度执行。11月7日发10月份工资,职工签字领取了10月份工资。11月17日,职工申请劳动仲裁并立案,但后由于个人原因撤消申请。2018年1月再次申请劳动仲裁。现仲裁委按对方律师说的9月份工资是双方口头约定和《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一条 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约定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而判决我超过一个月未提出异议,视为接受。这样的判决合法吗?
提问时间:2021-08-22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合法
交流头像
用户
能解释一下吗?因为我11月17日有过维权,且公司说的口头协商是没有的事情!
交流头像
用户
说是口头协商,我就没其他维权利益了吗?
交流头像
用户
我要如何上诉?谢谢!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你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辛艳茹律师 
江苏常州
已帮助 7299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吴继成律师 
江苏常州
已帮助 432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常州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