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发布问题
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
全部咨询
110网首页
>
精选法律咨询
>
刑事辩护
公司单方发文《2018年二季度公司工资发放计划的安排》减少工资,落款为3月10日,但其给职工时间为4
公司单方发文《2018年二季度公司工资发放计划的安排》减少工资,落款为3月10日,但其给职工时间为4月13日并同时按文件发放了3月份工资,工资打到银行卡,银行卡没开通短信提醒等功能;5月7日发4月份工资时也是按上面文件发。本人说明公司存在先用工再减发工资行为(3月份工资不属于文件范围),领4月份工资为5月7日,5月17日已提起劳动仲裁。现劳动仲裁说鉴于申请人2018年3月起领取了调整后工资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一条的规定说超过一个月,不予支持申请补发工资差额。这样仲裁合适吗?为什么?谢谢
提问时间:2021-09-25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用户
申请的工资差额,仲裁全部不予以支持!
特邀律师
3月份工资发放时为什么没有去仲裁?
用户
4月13日发的3月份工资,3月份工资是打到卡上的,没有本人签名!3月份工资属于文件范围内吗?5月7日发的4月份工资,5月17日申请的劳动仲裁!
特邀律师
3月文件中有明确包括3月份吗?
特邀律师
图片信息,仅本人和当事人可见
没有更多数据了~
张琪律师
江苏镇江
电话咨询
辛艳茹律师
江苏常州
电话咨询
吴继成律师
江苏常州
电话咨询
路光亮律师
江苏盐城
电话咨询
相关咨询
公司发文件《2018年二季度公司工资发放计划的安排》减少职工
公司发文件《2018年二季度公司工资发放计划的安排》减少职工
公司发文件《2018年二季度公司工资发放计划的安排》减少职工
请问:工资调整文件写明关于2018年2季度公司工资发放计划的
2018年4月9日入司,为办公室文员一职。试用期为三个月20
2018年4月9日入司,文员一职。试用期为三个月2018年4
我们公司结算年度是10月-次年9月,公司分忙季和淡季。忙季是
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后受疫情影响在家办公,因为
员工2019年2月22日入职比亚*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任职操作工
你好,当初在职时,公司把工作转包给包工头,签订合同时是签订的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辛艳茹律师
江苏常州
已帮助
7297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吴继成律师
江苏常州
已帮助
432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常州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