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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后受疫情影响在家办公,因为办公不便2月10日向公司提出离职,公司当

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后受疫情影响在家办公,因为办公不便2月10日向公司提出离职,公司当日同意完成离职手续。公司在3月10日发放二月工资,只计算了2月3日至10日的工资,离职计算当月在职工作日一般要包括法定节假日,那2月1日2日是否应该发放工资?如何向公司讨要这两日的工资?
提问时间:202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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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假期期间工资应按规定正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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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回复说2月1日2日是周六周日所以不予计算,但是刚好那两天也是法定节假日,所以那两天有没有之前提到春节里补休,是否应该算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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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优先于周末。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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