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
有个关于劳动纠纷的问题想咨询一下,张三和李四同时进入一家国企工作,他们的劳动合同上面没有约定每个月的工资数额,只是注明最低不低于5000加绩效加福利补贴,同时在分公司工作期间呢,每个月两人的工资基本就是绩效有点区别,其他的固定性的按在岗员工的个人福利补贴奖金等都是一样的,期间有两年时间李四借调到总公司工作,借调时总公司明确发文说明了借调人员的薪资福利补贴等全部在原单位发放,原单位须对借调人员按在岗人员一致时待,在这个两年借调时间李四的各项福利补贴奖金等比张三少了一半,这个数据李四也拿到了同事的数据进行的比对,但原单位拒绝补发,李四可以以苛扣拖欠员工薪酬起诉原单位吗?原单位是否还存在一些其他违规违法问题?还有其他什么好的方法或更低成本的途径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