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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份应聘到白山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务技术员年薪8万元,2013年至2018年9月公司给

2011年份应聘到白山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务技术员年薪8万元,2013年至2018年9月公司给购买了社保。2017年至2018年购买了医保。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期间拖欠的工资由白山市劳动监察支队扣缴并支付了本人。但2018年1至6月份工资4万元没有支付。监察人员说你先拿大头的钱,剩余工资在走别的法律程序,2018年12月又去了劳动仲裁,提供了申请书及养老医疗保险相关证据,2019年2月开庭公司没有来人,仲裁说我和我同事,没有提供工资表和公司法人签署的欠薪书面资料。说我们证据不足,给我们劝退了,说以后有证据了在来。现在公司也找不到了,老板电话也不接。请问我们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提问时间:202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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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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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劳动监察说我们的案的结了,让上仲裁或法院。仲裁也去过了,让我们提供工资表或相关的公司法人签字的欠据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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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手里有没有裁决书?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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