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公司提前解除合同,我该如何计算经济补偿。
公司提前解除合同,我该如何计算经济补偿。 我在公司服务两年零六个月,如今未到合同期满就要求我离职(而且不是书面通知),答应给予经济补偿,我的月薪是20000元(前十二个月的本人平均工资),本人要求按此标准进行补偿。但是公司却按照“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进行补偿。
请问我的经济补偿应该是按哪种标准进行补偿。
另外,我所签订的合同与我的实际收入完全不符(合同的薪资标准很低),请问我有哪些权益可维护。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k_m710……(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2-05-14 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