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公司没有给交社保,转正后才进行补交,公司是否违法,能否以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合同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缴纳社保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公司试用期不交社保是违法的。
2、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根据工作年限要求经济赔偿,赔偿标准为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4、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试用期内的社保。
3、社保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只办理养老、医疗、失业是不合法的。但现在各地都是五险合一,不可能单独办理某项社保,你可能理解错了。
已经补缴完毕就可以了 我的补充: 2011-10-19 17:49
但是辞职 是你的权利
使用期结束后补交不违法的,不能以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