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试用期被解雇,没有签劳动合同有权要求赔偿金吗
试用期被解雇,没有签劳动合同有权要求赔偿金吗 我是在一家卖家私的店做导购员的,我从2010年6月29号到公司面试的,当时他们说3天试工合格了就可以试用期,没有说试用期多久,他们公司的试用期工资是底薪1400加提成,正式员工为1600加提成,新员工在一个月内个人开单总金额为7万可以转为正式员工,或者在俩个月内个人开单总金额为10万也可以转为正式员工,我在7月份没做到7万,到八,九月份俩个月也没做到10万,当时老板也没有说我合不合格,工资我一直是拿试用期的底薪1400,当时我们店里的每个月的平均总业绩也才10万多,因为生意真的很淡,这个老板也知道的,昨天老板打电话过来叫我第二天不用来上班了,我问是什么回事,老板说因为觉得我不合格,没有具备做导购的基本条件,没能力胜任这一份工作,让我上最后一天班.那我就觉得很不合法更不合情,你要是说觉的我不合格那为什么不在第一或第二个月我没做到的业绩淘汰我?现在就不让我上班了.请问以上我所说的情况有权要求老板给我赔偿金吗?还有我没有和公司签合同,我能拿到双倍工资吗?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菲KK081……(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0-10-26 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