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试用期超4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可要求什么补偿,如何去要求?
试用期超4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可要求什么补偿,如何去要求? 我从今年5月中旬进的公司,当时是办了入职手续,但至今已9月底仍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期间连续2个月无休息,都在加班。至今在职,但有意向离职,有以下几个问题:
1、除了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加班费及补缴社保外,还有什么补偿的?
2、加班费、双倍工资及社保,是直接向公司要求还是向仲裁委员会直接申请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3、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满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可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我至今已试用4个多月,双倍工资是从满一个月算起还是直接算4个月?
4、如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加班费、双倍工资及社保需要准备什么详细资料,麻烦列举。
暂时4个问题,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zj303(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0-09-24 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