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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纠纷

离职纠纷 我供职的公司3月31日口头通知我清明节后办理离职手续。请问,我是否可以拒绝此要求?我个人理解,如果公司辞退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并有合理理由。在此之前公司没有和我就此有过任何沟通,并未经沟通且我本人不知何理由就扣我1000元工资。请问,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我现在不办理离职手续,是否应继续上班并与一个月后才办理手续?
我是2010年5月份到这家公司就职,如果现在离职我应该获得多少补偿?
另外,我印象里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我是否属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这样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离职,是否可以双倍要求支付在职期间的工资?工资是实发到自己手中的工资金额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iasal……(天津)
提问时间:2011-04-08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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