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与该公司无纠纷自动离职的同事的证词是否有法律效应
与该公司无纠纷自动离职的同事的证词是否有法律效应 其一
我于2008年入职一家省外招聘驻地员工。仲裁结果:不支持补交2008年-2010年前的社保请求,原因证明与该公司有劳动关系的证据不足(没工作证、劳动合同、工资表、工作签到表、劳动奖状等有效证据,只有银行工资网银交易清单,但网银交易清单不显示对方账号及户名,电子邮件又不能做有效证明);支持了2010年1月起补交社保的请求,原因是有劳动合同。请问:与该公司无纠纷自动离职的同事的证词是否有法律效应?或有什么方法可以证明我与该公司2008-2010前劳动关系的存在
其二
我与该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务是主管,可是公司按业务标准给我发放的工资 请问:与该公司无纠纷自动离职的同事的证词是否有法律效应 ?或有什么方法可以要回差额工资
祝大家 兔年吉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782053……(重庆)
提问时间:2011-02-05 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