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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纠纷

离职纠纷 我在公司上班1年多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于2月14号提出离职,人事部经理说明要求我3月14方能离职,可我想于2月底走人,于是在2月底向这位经理提出要求,可她的答复是在3月2号向老总说明和签字,我在3月1号没有上班,去劳动保障所询问相关的法律和保险,(保险在2月份开始停交)我3月1号怎么算啊会不会扣我2月份的钱,还有就是如果老总同意离职,可我3月份并不想去上班这个又怎么算啊!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z98423(江苏)
提问时间:2011-03-01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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