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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补偿问题

离职补偿问题 我是2001年进入现在的公司的,公司至今没有给我缴纳任何保险。刚开始进入公司的时候签了一次合同(没有给我留存一份),2009年和2010年合同变成了劳务派遣合同(法人代表是公司内部员工,所谓的派遣公司也是虚的只是变换了名称,我现在仍然在原来的公司工作)。我现在想离职,请问公司这样的做法合法吗?我如果离职能要求哪些经济补偿?如果单位不答应补偿我怎么办?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dy2551(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1-04-01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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