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的前提下辞职,但不批准走,工资不给,怎么办?
你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关系,无须用人单位批准,并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该赔偿你双倍工资差额,具体计算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要注意一年的仲裁期限,超过一年的话,就不能获得支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没有购买社保的话一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注意要收集证据证明你的入职时间、月工资情况!
你好,可以到劳动局投诉或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