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工资款项以工资形式发放以及不缴纳社保
垫付款 100 返 110,不属于工资却按工资发放:不合规,存在明显涉税风险
1. 性质区分
100 元属于垫资本金(往来款、报销款);多出的 10 元,要看约定:属于资金占用利息 / 补贴 / 报酬。本金部分本来不属于劳动工资。
公司把整笔 110 元全部并入工资薪金发放、做账申报,属于款项性质错配、账目失真。
简单说:不是必然直接定性偷税,但属于违规做账、申报不合规,一旦稽查查实目的是少交税、少缴社保,就会认定偷税(《税收征管法》63 条)。
规范做法:本金走报销 / 其他应付款;溢价 10 元单独定性,按对应税目申报,不要打包混进工资。
- 风险 A(个税):如果这 10 元本应按利息等其他所得计税,全部按工资薪金申报,属于虚假申报个税;
- 风险 B(社保基数):这笔钱计入工资总额,会拉高社保缴费基数,理论上社保多交;反过来,如果公司是刻意把真实工资伪装成垫资报销,那就是压低基数、少缴社保;
- 风险 C(企业所得税):如果业务是虚构垫资,就是虚列工资成本,属于偷税;即便垫资真实,账务处理错误也会触发税务预警。 我的补充: 2026-10-26 21:56
你可以维权的渠道(遵义)
1. 社保问题:向社保征缴部门 /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补缴;
2. 税务做账、虚假申报问题:拨打12366向税务局举报;
3. 劳动争议(经济补偿等):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4. 证据留存重点:垫资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约定 100 返 110)、工资银行流水、工资条、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截图。
1、垫付返110元非工资却按工资发不合规,易虚列工资,涉个税社保及偷逃税风险。
2、单位不缴社保由个人全缴不合规,属违法。
3、留凭证,向税务社保投诉举报,要求补缴,可申请仲裁。
你所述垫付款返还款不应按工资形式发放,该操作不合规,可能造成账目混淆,存在涉税违规风险。单位要求社保全部由劳动者自行缴纳完全不合规,缴纳社保是单位法定义务,你可要求单位纠正账目发放方式,补缴社保,也可向税务、社保监管部门反映情况维权。
你所述垫付款返还款不应按工资形式发放,该操作不合规,可能造成账目混淆,存在涉税违规风险;单位要求社保全部由劳动者自行缴纳也不合规,你可要求单位纠正发放方式,要求单位承担其应缴社保部分,也可直接向税务、社保征缴相关部门反映情况维权。
垫付返110这套设计有明显税务风险;以“工资形式”发放但包装成非工资,可能构成变相发薪;不缴社保让员工自缴,明确违法、约定无效。
垫付款(本金)属于报销,溢价10元属于报酬;全部按工资发放入账,不合规,存在个税、企业所得税涉嫌风险,偷税嫌疑,应区分报销款与报酬分别处理。
社保全部让劳动者自行承担,违法,单位负有法定缴费义务,该约定无效,可向社保部门投诉补缴 。
不合规,建议谨慎处理
你好,我是山东菏泽的朱建宇律师,专注刑事辩护和民事纠纷及重大疑难古怪的案件,可以去申请补交社保,点我头像加我联系我, 详细解答
答:1、不是。相当于是借款,可以分期返还。2、向社保局咨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