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向我出具了一份离职通知,通知内容为:有员工某某,职位为人事,未经申请
1、通知盖公章且盖章人是实际管理者,一般可视为公司辞退,别写辞职申请。
2、继续到岗并留痕,遭拒就录音录像,保存通知和聊天记录。
3、尽快劳动仲裁,主张违法解除赔偿或恢复劳动关系,时效一年。
你可持这份盖有公章的离职通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注意留存当时B要求你离职的相关沟通记录、工作痕迹等证据佐证案件事实。
你可持这份盖有公章的离职通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保留好当日沟通的录音、工作记录等佐证你原本岗位及被要求离职的事实,仲裁时直接以盖章的通知作为解除关系的核心依据即可。
协商或诉讼处理
实操建议
1. 不要主动写离职申请,不要签任何自愿离职、协商解除协议;
2. 在仲裁前不要直接不去上班,除非你已经拿到明确的解除证据;
3. 重点区分:书面通知文字内容 vs B 当场口头辞退表述。文字写的只是停岗,口头话语是关键补强证据;
4. 关于 “你提醒加盖公章” 这件事,开庭时你的解释口径:
B 作为公司实际管理者,当场作出让我离职的意思表示,这份文书是他准备出具给我的正式文件,加盖公章是公司文书生效的必要手续,我只是提示完善文书,公章保管、盖章决定权仍在公司方,不是我私自盖章。
通知盖公章且盖章人是实际管理者,一般可视为公司辞退,别写辞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