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律师您好!我在煤矿工作时发生工伤导致骨折,现向单位提出工伤在家养伤期
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工伤待遇赔偿。
合情合理。
你的要求合情合理,符合法律规定。你在养伤期间要求的 4 个月工资,在法律上属于停工留薪期待遇,依法应由单位按月支付,而非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单位以 “已投保” 为由拒绝支付,是典型的误解法律义务。
法律依据与要点
核心条款:《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职工因工伤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支付主体:停工留薪期待遇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工伤保险基金不支付此项目。基金支付的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其他工伤待遇。
期限范围: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伤情严重可经市级劳鉴委确认延长,你主张的 4 个月通常在合理范围内。
待遇标准:按你工伤前正常工资全额发放(含基本工资、固定奖金、津贴等,一般不含加班费),通常以受伤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不足 12 个月按实际月数计算。
具体怎么回事 可以收集证据
可以依法维权。
你的要求合法合理。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笔费用不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你可以直接要求单位支付,若单位拒绝,可向相关争议处理渠道主张权利。
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
可以申请工伤鉴定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