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企业以工作业绩不满意为由不支付剩余工资或少发一部分,这样合理吗,
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可先与企业协商,明确工资核算依据及发放标准。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可以要求发工资, 协商不成,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 还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点我头像加我联系我, 帮你申请立案, 要回你的钱和赔偿,我之前处理了很多, 帮助了很多人有丰富的经验
公司以“工作业绩不满意”为由在您离职时扣发或少发工资,这一做法通常是不合理的,法律上站不住脚。您的劳动报酬依法受到保护。
公司克扣工资的合法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通常只有在以下几种特定情况下,公司才能依法扣除您的工资,且扣除后的余额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法定代扣项目:如个人所得税、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等。
•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经济损失:如果因您本人的原因给公司造成了实际的经济损失,公司可以从您的工资中扣除部分作为赔偿,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您当月工资的20%。
•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有明确规定:公司内部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中对此有明确规定,并且该制度的制定程序合法,已向您公示。
需要特别注意,“工作业绩不满意”是一个非常主观的评价,它本身并不直接等同于法律意义上的“重大损害”或“实际经济损失”。如果公司不能证明您的业绩问题给其造成了明确、可量化的直接经济损失,那么单凭“不满意”就扣工资是缺乏依据的
不合理。企业不能以业绩不满意为由克扣离职员工剩余工资。你可先与企业协商,明确工资应足额发放。协商不成,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标准的证据,如合同、考勤记录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要回工资。
申请劳动仲裁。
这是可以处理解决的
不合理,企业应按约定支付工资。可先与企业协商,要求支付剩余工资;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工资。